学校光缆布放项目询价通知书

作者: 时间:2023-11-13 点击数:

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

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光缆布放项目采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合作,请按以下要求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P2023111300041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光缆布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实际需求共划分为一个采购包,具体采购包内容详见《项目要求》及《询价报价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2地点: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

1.3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领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竞争性询价文件;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询价;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现金开具收据)。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3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13时30分。

3.开标地点: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按照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书面通知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投标人公章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五、报价要求

响应供应商报价为要约,同意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同意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询价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按照询价报价表要求(包括物品的价格、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供货时间及售后服务等)填写报价表,若某项不能满足要求须在偏离说明中注明,否则视为报价全部满足本通知要求。

六、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投标时间,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投标文件逐条应答。

(3)响应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作出响应。

七、采购需求及采购预算:详见附件《项目要求》及《询价报价表》。

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询价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必须提交,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不通过,做无效响应处理)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6)必须提交,否则在资格性审查时不通过,做无效响应处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2022年)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的本项目询价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需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

4.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1)《分项价格表》(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2)《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3)《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5.所报产品的技术规格;

6.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7.项目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8.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无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时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注:

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采购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二)质量要求:所提供物品必须是本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部门管理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标准。如供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同时,我公司将停止其被询价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供货要求: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具有专业的植保技术人员指导。

(四)验收标准: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换货,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十、采购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单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十一、评定成交的标准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价不变报价(单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报价(单价)相同的,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1.确定人:采购人。

2.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

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的数量最多,单价最低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不包括强制采购要求(如有),要求见《询价通知书》附件《1.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下同)的;或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3)都符合第(1)种情况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扫描件的,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都符合第(2)种情况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扫描件和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扫描件份数最多的,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5)第(3)种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采购人确定。

说明: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要求:见《询价通知书》中“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成交结果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十二、无效报价的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市场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三、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客观事实,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家供应商采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价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单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询价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

十五、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12972235

十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419号

联系电话:周先生025-86189629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912972235

江苏健飞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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