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精神,提升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应用水平,现就推进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省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促进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职业学校师生员工的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再造管理流程,提升校园文化生活品质,拓展对外服务的范围,以智慧化引领学校现代化发展,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为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信息化支撑和保障。
二、建设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智慧校园规划不仅要考虑构建统一的技术系统,更重要的是要制订统一的标准规范进行顶层设计,寻求系统整合方案。要确定有限目标,分步骤实施,考虑不同建设项目的需求和业务流程特点,制定合理的分步实施计划。
2. 应用驱动,绩效评价
智慧校园建设要始终坚持以应用为导向,规划设计应根据业务需求确定软件系统的要求,根据软件系统的要求确定硬件系统的配置;面向业务应用,构建技术系统和组织体系,推动智慧校园的有效应用;以应用效果作为智慧校园建设的评价目标。
3.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共同提升智慧校园的基础设施、应用服务和数字资源的建设,应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强调和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着力于职业素养养成和职业技能提升,努力探求和构建适合职业学校智慧校园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以及服务模式。
4.技术系统与组织体系协同推进智慧校园的建设要依据学校整体发展战略和信息化环境下的业务需求,进行技术系统的顶层设计,规划并改造组织结构与体系,包括组织机构、政策规范、管理机制和人员发展,使技术系统和组织体系相互匹配、协同有序。
5.先进成熟与承前启后并重发展智慧校园建设应考虑技术系统的持久性、扩展性和兼容性,选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既要着眼于新系统建设,也要关注已有系统利用和整合,更要重视技术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内容
智慧校园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支持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和管理服务体系的技术系统和相应的组织体系。智慧校园为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和校外人员等提供集成的智慧化的教学、科研、管理、公共服务、文化生活、社会服务和决策支持服务,促进学生和教师信息化职业素养的全面发展。
江苏省教育厅组织制订的《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015版)》(附件1)包括师生发展、应用服务、数字资源、基础设施、组织保障五个部分的内容。
四、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申报验收。职业学校对照《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选准方向,找准差距,切实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学校自评认为达到建设标准的,可填写《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验收申报表》(附件2),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申报评审验收。申报学校根据要求,组织相关佐证材料,在学校校园网上充分展示,供专家网上评审参考。每年3月上旬完成当年智慧校园的学校申报工作。
(二)市县初审、推荐省评。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会同财政局汇总、审核本地区学校申请,组织专家依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本市申报的智慧校园进行推荐评审,填写《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申报汇总表》(附件3),连同学校《申报表》一起向省教育厅、财政厅推荐申报。每年3月30日前,完成市、县(市)初审和推荐工作。申报材料寄至省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彭召波,电话:025-83335667,邮箱:pengzhb@ec.js.edu.cn)。
(三)省级终审、授予称号。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网络评审,并根据需要组织现场答辩和论证。对达到标准的,授予“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称号。
加强智慧校园建设是一个持续优化和完善的过程。各地教育局、财政局及各学校主管部门要将智慧校园建设作为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所属职业学校经费保障与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科学规划、认真实施。各地要制订工作推进方案,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积极通过试点带动、示范引领等多种方式,推动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建设目标圆满实现。